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询价采购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项目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2026-06-22
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询价采购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项目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标的物: 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项目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广西 来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询价选定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项目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范围内10个乡(镇)
三、项目采购内容 :选定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单位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主要包含: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评审、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协助采购意向公开、签订合同、采购资料归档,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比例由代理单位自行申报。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招标代理经验的证明材料;
(四)机构简介及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五)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
(六)代理机构服务承诺;
(七)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时间期限,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无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资料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文件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且合并封装成册。
八、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九、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供应商选定方法: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质等级、技术人员力量、近期业绩等方面择优推荐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确定供应商。
十一、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二、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十三、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城北西路一巷六楼办公室。
联系人:罗倩怡。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十五、监督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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