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通信专项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采购公告
- 2026-08-14
项目名称: 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通信专项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CCT2026024号
招标公司: 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征地涉及通信设施复改建工程
项目地区:广西 河池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现拟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通信专项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进行采购,欢迎获得邀请的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通信专项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
二、项目编号:HCCT2026024号
三、建设内容: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征地涉及通信设施复改建工程,涉及架空通信设施迁改678处,迁改光缆4280条,共新建杆路长度266.834km,涉及直埋通信设施迁改26处,直埋路由长度0.576km、敷设直埋光缆长度46.817km。详见设计图纸。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采购服务内容
(一)工作内容: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通信设施专项复(改)建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咨询;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1.咨询人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自行业的行为准则、编制规程及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河池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规定、考评办法。
2.咨询人按国家、自治区及行业规范要求及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完成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作,并对成果文件负责,成果文件须经过河池市市级财政评审机构审批、并获得委托人认可。
3.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成果需采用桂智行或广联达等具有国家水利部定额的计价软件制作(最终按地方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工程量需要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计算并列出详细计算式。
4.审核工作基本技术要求
(1)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运用是否正确,土方工程的开挖、运输和回填工程量,按照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有无多算、少算或漏算的情况;审查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结合设计图纸、对各项工程量进行逐一核对,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计算,要检查其尺寸、数量是否与图纸相符。
(2)定额套用:审核定额子目的选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防止高套或错套定额。检查定额换算是否合理,对于需要换算的定额子目,要审查其换算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如材料换算时,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量等是否换算准确。
(3)费用计取;审核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是否正确,如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等,应按照规定的计费基数和费率进行计算,检查有无基数计算错误或费率套用不当的问题。审查费用的计取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例如,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是否符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
(4)出具差异书面报告:对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的各项工程量及费用进行逐一核对,进行分析比对,出具差异书面报告。
5. 审核质量偏差
河池市市级财政评审机构和委托人复核审定的造价咨询人初次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造价存在误差的,按以下标准处理:
误差率在8%~10%(含10%)的,扣减对应标段咨询服务费的8%;
若在委托协议履行期间,咨询人初次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与委托方或财政部门复审的审定的误差率超过12%的,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项目咨询服务费,已经支付的部分,咨询人应退回给委托人,且有权解除本咨询合同。
以上所述误差,指因咨询人原因造成的质量偏差。
五、工期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河池市财政评审中心招标控制价审核完成(以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为准)。
(二)服务费用:
1.本合同咨询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玖万伍仟玖佰元整(95900.00元),最终咨询服务费以河池市市级财政评审机构和委托人复核审定的工程费用之和为基数×咨询服务基本费率的80%×合理定价系数80%×(1-中标下浮系数)。
2.咨询服务基本费率为:1000万元以下为3.9‰,1000万元~5000万元(含)为3‰,5000万元~2亿元(含)为2.6‰,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费用暂定为4697.02万元。
六、竞标人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可查询,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的能力;
(四)投标单位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及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限内。
七、咨询人员要求
本工程服务的造价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
①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组其他3名造价技术人员中,造价专业应为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项目组其他3名造价技术人员中至少有2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
八、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有效报价:0<下浮系数≤1为有效报价;
(二)确定中标人: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报价下浮系数最高的为第一中标人,以此类推排列出第二、第三中标人,如出现同等最高报价下浮系数的,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三)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作废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
(二)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平台查询的截图;
(五)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需是本单位人员且提交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等,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然后装订成册加盖骑缝,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不按编制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无效。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8月18日17:00时前在河池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采购招标部(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碧路25号)递交,逾期不受理。注:
(1)文件封面:标题为报价文件;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2)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十一、合同签定
签定合同时,按第一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进行签约,第一中标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如不能按时完成签约,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依此类推。
十二、其它事项
采购人名称: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宜州区山谷路84号
联 系 人:韦工
联 系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报价表
2、合同条款及格式
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