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小卖部供货商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8-17
项目名称: 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小卖部供货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HZX-2026-SM-001
招标公司: 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
采购标的物: 小卖部供货商
项目地区:广西 河池
项目编号: FHZX-2026-SM-001
招标人: 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4日
一、招标概况
1. 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 凤凰乡初级中学校内小卖部商品定点供货配送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 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凤凰街凤凰乡初级中学校园内
1.3 服务期限: 1年(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考核不合格校方有权终止合作)
1.4 服务内容: 为校内小卖部提供合规预包装食品、饮用水、文具、基础生活用品等物资配送、售后质保、台账登记服务,严格执行广西中小学小卖部管理规定,严禁售卖禁售品类。
1.5 经营原则: 坚持公益性、微利化,所有商品定价低于当地乡镇市面零售价,保障学生权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 禁止供应品类
严格按照教育部、广西教育厅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禁止供货:辣条、高糖高脂膨化零食、碳酸饮料、酒类、三无产品、过期临期食品、散装熟食、麻辣调味面制品、无质检报告小饰品玩具等不符合校园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二、投标人(供货商)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企业或合法个体工商户资质,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2. 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失信记录,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签署食品安全终身责任承诺书。
3. 具备固定仓储场地、专职配送人员、配送车辆,能够根据学校需求实现每日按需配送,乡镇突发补货2小时内送达。
4. 具备完善的质检溯源体系,所有食品需提供批次质检报告、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可完整建立采购台账,配合校方、市场监管部门检查。
5. 依法足额缴纳税收、社保,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赔付能力;近2年有乡镇中小学、校园商超供货业绩者优先录取。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转包、分包供货业务,不得挂靠经营。
8. 投标人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提供有效期内的保单备查。
三、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
凤凰乡初级中学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核验 + 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投标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类必备)
(3)近半年纳税、社保缴纳凭证
(4)无失信、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录书面承诺及信用查询截图
(5)过往校园供货业绩合同(如有)
(6)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
招标文件领取
资料审核通过现场免费领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8月21日15:00,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文件一律拒收。
递交地点: 凤凰乡初级中学办公室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现场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可到场监督。
投标文件要求: 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包装,封袋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评审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
30分
商品供货价格、整体毛利率管控,落实校园微利定价要求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30分
溯源管理、仓储配送、应急处置、台账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企业资质与业绩
20分
资质证件、校园供货经验、信用状况、仓储配送硬件条件
服务方案与售后
20分
配送时效、退换货机制、学生优惠方案、配合校方管理程度
评标小组由学校行政班子、教师代表组成;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序替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学校可重新组织招标。
六、中标公示与合同签订
1. 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公告栏、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2. 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候选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校方签订供货服务合同,缴纳食品安全履约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履约期满无违规全额无息退还。
3.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质造假、拒绝签约,依次顺延第二、第三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
地址: 巴马县凤凰乡凤凰街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部门: 凤凰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学校班子成员
八、违约责任
1. 供货质量违约: 中标供货商提供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等),校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供货商应在2小时内完成补货;情节严重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配送时效违约: 供货商未按约定时间配送,每延误一次扣减当月供货款的5%;连续3次延误或单次延误超过4小时,校方有权解除合同。
3. 价格违规: 供货商商品定价高于当地乡镇市面零售价,校方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 食品安全事故: 因供货商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校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他说明
1.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编制标书、交通食宿全部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资料不予退还。
2. 中标供货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校方食品安全检查、价格抽查、月度考核;校方每月开展满意度测评, 连续两个月满意度低于80%或考核不合格的,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渠道发布:学校公告栏、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所有。
采购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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