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等44条市管道路乔木安全隐患整治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2026-09-30
项目名称: 机场高速等44条市管道路乔木安全隐患整治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道路乔木安全隐患整治设计服务
项目地区:广西 南宁
询比采购公告
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 机场高速等 44条市管道路乔木安全隐患整治 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 开展询比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询比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具体内容
询比项目名称
机场高速等 44 条市管道路乔木安全隐患整治 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投资估算
总投资约 390 万元,建安费约 351 万元。
采购预算
195841.40 元(含税总价,报价不得超出本预算)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内容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
采购 人
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提交全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书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对机场高速、凤凰岭路、新竹路、民乐路、民生路、悦宾路、新民路、金浦路、望州南路、当阳街、鲤湾路、人民东路、人民中路、人民西路、华东路、华西路、七星路、建政路、新华街、古城路、唐山路、共和路、星湖路、思贤路、民权路、教育路、安吉大道、仙葫大道、祥宾路、天桃路、凤岭南路、友爱南路、平乐大道、东葛路延长线、金湖北路、金湖南路、秀厢大道、江北大道、江南大道、大学路、友爱北路、柳沙路、青林路等 44条道路高大乔木进行安全性修剪、加固技撑等。项目总投资约390万元,建安费暂按总投资的90%计算,即351万元,按园林绿化工程计算设计费。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文件,专业调整系数按1.1取值,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按1.0取值,附加调整系数按1.2取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基本设计费的10%计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市政工程)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乙级及以上 资质, 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设计服务采购。
4 .信用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 名单。评审小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现场查询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截图仅作参考。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四、报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 0 %≤下浮系数≤ 50 %。
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中标浮动系数)。设计费计价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文件,专业调整系数按1.1取值,工程复杂程度系数按1.0取值,附加调整系数按1.2取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基本设计费的10%计取。该费用已经包含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以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设计服务及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以下浮系数承包本项目采购范围内设计工作的所有内容的费用及相关服务。
2 .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 1)服务的价格(包含提供本次服务范围的人员的工资、交通差旅、餐饮住宿,福利、税金、利润等),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价格中;
( 2)必要的服务费用和各项税金;
( 3)项目验收的费用;
( 4)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用。
3 .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施工图审查备案通过后, 采购人 以备案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费计算设计费,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资金经财政部门拨付到位后,支付核实后设计费用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以备案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费计算设计费,经政府投资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审核单位审定,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资金经财政部门拨付到位后,一次性付完余款。支付款项前, 供应商 需提供申请金额的合法真实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最终结算价以备案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费计算设计费,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符合南宁市结算审核相关规定的审核单位审定为准 。
4 .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5 .响应文件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编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密封文件形式提交,内容完整、字迹清晰。
6 . 供应商所报 总价 不得超过本项目 采购预算 人民币 195841.40 元, 总价 超 出上述 预算 金额的,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
7 .供应商须完全响应设计范围、设计周期、成果要求、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存在重大偏离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 综合评分法 。
六、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事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0 月 9 日 1 0 :00(以文件实际送达时间为准) ,响应供应商无需到场截标,评审结果将于 3个 工 作 日内在采购文件发布媒介进行公示。 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递交的,文件送达时间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遗失、破损、逾期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公开开启,由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统一拆封;
3.经评审,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2家时,本次询比作废,采购人可重新组织采购。
4 .递交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 98号6号楼306室
5 .逾期送达、密封破损、未按要求加盖公章、资料不全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七、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或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届满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八、 发布媒介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页( / )、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 )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城市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务博文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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