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桂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桂香苑小区)住房销售公告
- 2026-09-30
项目名称: 八步区桂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桂香苑小区)住房销售公告
招标公司: 八步区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广西 贺州
为了解决我区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 提高 群众幸福感 ,更好助力我区 建设 发展,现有 八步区桂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房 (以下简称桂香苑 小区 ) 向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公开出售。根据《贺州市八步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贺八政办 函 〔 2022〕24号) 、《八步区 桂岭 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 的相关要求 ,为做好 剩余房源处置 工作, 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房源情况
本次销售的 桂香苑 小区住房 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南门街 139号, 小区毗邻桂岭镇人民政 府、桂岭农贸市场、桂岭老乡家园小区,房源为 限价商品住房 ,用地为出让地,面积 36.37亩。 销 售 户型 有 46 ㎡ 的一房一厅、 81 ㎡ 一房 一厅、 125 ㎡ 三房 两 厅、 137 ㎡ 四房两厅 , 总层高 16层, 均为 电 梯 简装 住房 ( 简装包括:门窗、水电完成基本安装,卫生间安装有便盆,地面完成找平等,具体以实际为准 ) ,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建筑面积为准。
二、销售价格
桂香苑小区 住房 平均售 价为 3328.25 元 /㎡ , 具体以房屋实际成交价为准 。
三、房源性质
本次销售的桂香苑小区住房性质为 限价商品住房 。
四、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 申购 对象
一是 桂岭 镇 镇区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3m 2 及以下 )。
二是 市本级和八步区范围内企事业 (包含非公有制)、行政单位无房干部职工。
(二)申购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婚(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或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 (含 25 周岁 )单身人员 ; 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应与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收养关系。
3.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3m 2 及以下 )。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购一套住房 ; 已经认购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的家庭 , 视为已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三)不得作为申购对象的情形
1.已认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2.已按房改政策认购公有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
3.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
4.被拆迁家庭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取得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住房认购资格或选择回建地安置的;
5.被拆迁家庭已选择货币安置的;
6. 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尚未办理放弃申请手续的 ;
7. 正在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等其他住房保障未承诺在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 。
五 、认定程序
在住房供应前,由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收集申请家庭相关申购材料,对申请家庭的名单造册登记,并会同各有关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区住保中心、市不动产登记局、市网签备案中心核实申请家庭是否在棚改项目改造范围、是否已享受过保障性住房及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网签备案信息等情况。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出具初审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申请材料报有关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区住保中心进行复核。
区住保中心于 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有关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发准购证。
六 、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需提供 以下材料:
1 . 《贺州市 八步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住房申请表》 ;
2 . 户口簿和身份证 (审原件 , 收复印件 ) ;
3 . 婚姻状况材料 (结婚证、离婚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 未婚 的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
4 . 安置协议 ;
5 . 个人 工作 简历 ;
6 . 单位开具的证明或编制材料 ;
7 . 住房情况材料( ①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② 户口所在地及工作地县 (区) 级 住房保障部门 开具的享受情况证明) ;
8. 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 等其他住房保障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 等其他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书 ;
9. 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 需提供放弃申请材料 ;
1 0. 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到 贺州市 八步区桂岭镇南门街 139号桂香苑销售中心 领取申请材料模板和一次性告知单,也可到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 / 自行下载。
七、材料收集
本次申请材料限期集中受理,申 购 家庭应在规定的受理地点提交申请。
申请地点 : 贺州市 八步区桂岭镇南门街 139号桂香苑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广西贺州百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查看完整信息(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工作 时间: 上午 8:00-12 : 00;下午15:00-18:00 。
八、合同签订及备案
剩余房源申购对象凭准购证和《八步区桂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协议书》及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网签备案,同时报区住保中心备案。
九、契税补贴等其他优惠政策
出售的剩余房源不参与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十、其它事项
1. 桂香苑 小区住房 以夫妻,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 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 , 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 再 申购其他保障性住房 。
2 . 本次销售的房源均为 现售住 房。
3 . 以虚假资料骗购 桂香苑小区住房 的购房 家庭 ,取消其购房资格,由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收回住房 ,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购房家庭承担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贺州市八步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贺八政办 函 〔 2022〕24号)、《八步区 桂岭 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房源处置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贺州市八步区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投资 有限公司
202 6 年 9 月 21 日
桂香苑小区区位图
桂香苑小区部分户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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