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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6号楼东楼)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2025-06-04

项目名称: 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6号楼东楼)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

中标公司: 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

项目地区:广西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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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6号楼东楼)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租赁综合性服务用房(6号楼东楼)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89234.4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因南宁东部新城伶俐片区开发建设需要,方便辖区群众办理业务,青秀区征地拆迁“大会战”第七工作队需租赁办公场所,用于征地拆迁综合性服务用房,租期: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89234.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南宁东部新城伶俐片区开发建设需要,拟租用的办公场所需产权清晰无纠纷,交通便捷,无需投入大量资金装修改造便可使用且有较多停车位,方便辖区群众到访。伶俐工业园区标准厂房6号楼东楼一至四层原为伶俐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伶俐工业园区归南宁东部新城管理后,原园区办解散,该场地闲置。该场地只需简单改造便可使用,交通便捷有大量停车位方便群众到访办事。经我镇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南宁东部新城伶俐片区及附近没有其他供应商可提供合适且方便群众办事的办公场所,伶俐工业园区标准厂产权仅为一家供应商(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有。综上,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一、(一)第2点规定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A3栋2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郑云英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振伶路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南宁市悦宾路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宾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1号晟大琅东市集3层310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367.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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