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重要交通节点增设旅游交通指示牌项目询价公告
- 2025-06-10
项目名称: 来宾市兴宾区重要交通节点增设旅游交通指示牌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采购标的物: 旅游交通指示牌项目
项目地区:广西 来宾
为优化全域旅游服务环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布来宾市兴宾区重要交通节点增设旅游交通指示牌项目询价公告,现就该项目做如下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重要交通节点增设旅游交通指示牌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报价超过此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三)项目内容:在兴宾区范围内的高速路出入口、国省干线、二级公路重要交通节点,科学选址增设规范化旅游交通指示牌3块,供应商负责指示牌规划设计、牌体材料采购制作以及指示牌的运输吊装、基础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挖坑、预埋、浇筑)、安装调试等,供应商需办理完成指示牌安装前所需的各项合法手续等。
(四)质量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及旅游行业相关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可靠、安装牢固、标识清晰准确,满足长期户外使用要求。
二、项目清单(详见二维码下载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中国大陆地区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询价服务,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备相关旅游指示牌的设计、制作能力及经验,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采购项目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准备响应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三)“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承诺函。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对应《项目清单》中要求的各项详细内容。报价文件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报价文件”字样及项目名称。
四、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按照技术综合指标优劣、报价金额、产品质量优劣、后期保障服务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一供应商家。如第一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能履行合同,更换第二供应商为中标方,以此类推。
五、相应文件的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8:00 前提交或邮寄至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兴宾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电子版提交方式:邮箱xbwtlg@163.com(联系人:蒙昭霓,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报价。
(二)各报价单位若以邮寄方式递交文件,请先将文件按照要求密封档案袋,加盖公章后再邮寄。报价档案袋、报价资料等未按要求编制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档案袋应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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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6月9日
编 辑:农 巧 二 审:蒙昭霓 终 审:罗 毅 投稿邮箱:xbwtl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