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境天成苑项目18#,21#,22#楼光伏发电工程邀请招标邀请函
- 2025-07-30
项目名称: 大境天成苑项目18#,21#,22#楼光伏发电工程邀请招标邀请函
项目编号: DJTC-XJ-2025-07-02
招标公司: 广西垦泰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广西 钦州
询价通知书
各竞标公司:
我公司拟对大境天成苑项目18#、21#、22#楼光伏发电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贵公司参加报价,项目详情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JTC-XJ-2025-07-02
2.项目名称:大境天成苑项目18#、21#、22#楼光伏发电工程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 总价199462.38元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4.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6.具有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供应商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获取。平台注册或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查看完整信息、5715031。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起始时间:2025年7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5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CBD-B座1328室;
4.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
5.递交数量:3份。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钦州市钦南区永福东大街86号 ;
建设规模: 大境天成苑项目18#、21#、22#楼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8#、21#、22#楼的光伏组件、支架、配电柜、逆变器、并网柜及管线等的采购及安装,详见附件三-大境天成苑项目18#、21#、22#楼光伏发电工程清单,具体以报建施工图为准。
1. 项目具体内容
(1)光伏发电工程的材料选型配合、深化设计、材料施工定样、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保管、二次转运、安装施工、隐蔽验收、各类材料检验检测与验收、验收移交前的成品保护、技术指导、售后服务、安全环保、与其他施工方施工配合、报建配合等。
(2)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与竣工资料(含光盘)的整理与移交。
(3)项目质量保修。
(二)项目预期
1.施工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规范和相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和构件检测,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到节能验收标准,符合南方电网并网要求(如需),达到合格工程。
2.工期日历天数: 45 日历天。工期自工程开工之日(具体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南方电网并网证明材料(如需要)之日止,包括星期六、日、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合同条款约定的各种情况。
(三)商务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2.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3.项目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永福东大街86号。
4.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报价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总价199462.38元 ,供应商的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则按无效处理。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7.付款方式:
(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合同外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造价60%,同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90%;
(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或发包人投入使用,工程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场地清理完成、向发包人交付工程,并按本专用条款约定提供资料后,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与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9%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同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90%;
(3)结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与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含9%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无息返还。
8.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9.其他:无。
六、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 : 曾祖高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现代城CBD-B座1328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广西垦泰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