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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 2025-08-01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广西 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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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切实维护投标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决 定对历年来的投标保证金开展第二次集中清退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清退范围

参加海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缴纳但尚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二、清退方式

投标人法人持 营业执照原件 、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并书面提供对公账户名、账号及开户行信息(以上材料需同时备一份复印件)。

三、清退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23日止。公告期满后,对仍无法清退的保证金,我中心将全额上缴国库。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至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点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 52号海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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