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 2025-08-01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
招标公司: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
项目地区:广西 北海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投标(响应)保证金管理,切实维护投标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决 定对历年来的投标保证金开展第二次集中清退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清退范围
参加海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缴纳但尚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
二、清退方式
投标人法人持 营业执照原件 、身份证原件(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我中心进行现场办理,并书面提供对公账户名、账号及开户行信息(以上材料需同时备一份复印件)。
三、清退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23日止。公告期满后,对仍无法清退的保证金,我中心将全额上缴国库。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至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地点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 52号海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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