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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外墙砖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8-01

项目名称: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外墙砖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外墙砖

项目地区: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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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外墙砖采购招标公告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2.9万m2;总建筑面积19.97万m2,主要建设内容为8栋住宅楼,其中1#、2#、3#、7#、8#楼地上33层,建筑高度99.5m,4#、5#、6#楼地上32层,建筑高度98.80m,地下2层。

二、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项目、内容: 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工程所需 外墙砖:95*45*5mm,数量25000㎡。 品牌要求:晋江富都,福建益兴陶瓷,晋江华强陶瓷。

2、招标数量:本次招标量为暂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项目经理部实际进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交货地点为广西南宁 市明秀西路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改项目指定地点 。

3、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地方最新标准执行。

4 、供方每批物资到场需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或者需方要求供方提供其他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当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加盖供方公司公章,并填写抄件信息;当资料为多页时,还应加盖骑缝章。

5 、供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果发现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存在造假现象,需方有权处以 500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6 、投标物投运之日起 2年为产品质量保证期.在此期间内投标人售后服务工作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质量保证期后至产品寿命终止前售后服务工作只收取成本费。

7 、供方应加强物资材料的出场检查,确保每批材料质量合格,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符合相关规范及需方项目提供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8 、 招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 、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 分包。

10 、 投标人基本条件 : 投标人基本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11 、产品质量:供方所供的各种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期间对供应物资质量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12 、 投标人因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应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安装、保险和售后服务以及履行其它相关的义务。

13 、 本招标文件的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应给予保密。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制、转发、使用。

三、 投标文件的拒绝

招标单位 对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结果汇总审核,确定被接受的或被拒绝的投标文件,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 1)经评标 小组 会评审确定同一品种规格的物资单价不一致的;

( 2)低于成本价竞标的;

(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 4)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四、 拒绝所有投标

1 、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 小组 可以拒绝所有投标 :

(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 2) 递 标人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 3)投标文件都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2 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 ,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次投标 。

五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1 、 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 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漏。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5、 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或销毁。

六 、结算付款:

1 、 结算:

以双方签认的原始送货单据汇总确认的月对账单为结算依据。每月 20日进行本月供货对帐(对账供货期限为上月 21日至本月 20日)。乙方需在 3天内向甲方开具发票,必须保证甲方在向乙方付款前,收到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 ,当月所发生货款双方对账无误后于第二个月 30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70%,供货完毕并办理完最终结算 6个月内(合同确认单)付至已结算金额的 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完工办理完最终结算后 6个月内且付至结算价款的 85%, 项目 完成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已结算价款的 97%, 3%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满两年后 ,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所有供方应承担费用后 ,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七、 调价方式:固定单价

八 、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需供双方同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解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①双方一致同意:任意一方申请仲裁时,均放弃向被申请方主张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仲裁费、因保全产生的保费、保全费等费用,上述费用由申请方自行负担。②如供方申请仲裁时,供方自愿放弃因延期付款导致的利息及违约金等损失。③需方已经对上述条款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供方对此知悉了解并清晰相关法律后果。

九、其他事项

开标地点: 广西财经学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程 中铁项目部 。

联系人:潘工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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