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光网农村优化建设相关设备框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5-08-05
项目名称: 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光网农村优化建设相关设备框架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GXTFZB-2025-DX-NN-07026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光网农村优化建设相关设备框架、光网农村优化建设相关设备项目、光信号延伸复用设备框架
项目地区:广西 南宁
2025 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光网农村优化建设相关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 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光网农村优化建设相关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XTFZB-2025-DX-NN-07026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 2025 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光网农村优化建设相关设备项目需要的设备框架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采购光信号延伸复用设备框架 45 台,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框架额度 318555 元(不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实际总需求数量以实际订单结算为准,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和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框架合同结算金额上限为项目总规模金额。
1.4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或至合同份额使用完毕之日(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
1.5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 交货期:自订单下单生效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货物交付及验收。
1.7 质保期:自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明之日起 24 个月。
1.8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名。
1.10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为不含税单价 7079 元 / 台,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10005 XGPON 设备;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制造商具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 ( 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 承接光信号延伸复用设备销售类项目有效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根据询比文件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3 本次采购的响应产品(光信号延伸复用设备)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注:须提供响应产品有效的进网许可证扫描件,进网许可证扫描件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 -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 (/internetService/CertificateQuery) 的查询结果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4 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响应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若供应商为本项目响应产品(光信号延伸复用设备)的代理商,须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有效的销售授权文件及原厂售后质保授权函;若供应商为本项目响应产品(光信号延伸复用设备)的制造商,则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或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响应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其响应均无效;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响应,则代理商被否决。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6 联合体:不允许。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8 月 8 日 18 时 00 分。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 com.cn )”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 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 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 8 号南宁龙光世纪中心 A 座 46-49 层全层
邮 编: 53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2-1 号东方曼哈顿大厦 20 楼 2003B 室
邮 编: 530000
项目负责人:李权龙、黄微霜、罗燕童、覃雄成
联系人:李权龙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联系 人:蒙女士(报名联系人)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gxtfzb@163.com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