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平道特色民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 2025-09-09
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平道特色民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招标公司: 县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民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广西 来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0 年版)的通知》(桂财采〔 2019 〕 72 号)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 金秀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拟对 平道特色民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道特色民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二、项目地点
金秀县 平道村平道屯 。
三、项目采购内容
主要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评审、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协助采购意向公开、签订合同、采购资料归档,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
质量要求:成果 文件 经金秀瑶族自治县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评审通过后视为合格。
工期要求:满足项目需要。
四、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 1980 号)文件,下浮比例由代理单位自行申报。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 2021 〕 61 号)。
六、 供应商 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符合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 ccgp . gov . 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评标方法采用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 五 ) 投标材料要求。
1 .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4 . 机构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 .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备案材料 ;
6 . 代理机构服务承诺;
7 . 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8 . 报名时间期限内 ,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无违法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七、报名时间
202 5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2 5 年 9 月 15 日止;每天 8 : 00 — 12 : 00 , 15 : 00 — 18 : 00 。
八、报名地点
金秀瑶族自治县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 . jinxiu . gov . cn )发布。
十一、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 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 。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解放路 1 90 号。
联系人: 翁童。
联系 电话: 0772 - 621 5185。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金秀瑶族自治县 文化广电和旅游 局
202 5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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