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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凤凰镇卫生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公告】凤凰镇卫生院2025年度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卫生院

采购标的物: 医疗责任险

项目地区:广西 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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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院 拟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比选,欢迎具有 合格 资质的公司前来参加,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市场调查项目名称 :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类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床位数90张,全院职工93人,医务人员数86人,年度门诊人次约32000人次,年度出院人次约2350人次。

三、报名须知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医疗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

2.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保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保险限额、赔偿范围、理赔流程等,确保方案符合医院实际需求。 3.供应商需提供过往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和客户评价,以证明其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4.供应商提供医疗责任险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比选文件,报名成功后获取。

5.比选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四、投递材料须知:

1.封面:内容包括参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报名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法人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授权委托书、报价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3.供应商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非法人机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授权。经营范围:保险业务或保险经纪业务。 4.项目报价表: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价格,完成时间。 5. 参加本次比选的公司对以上投递材料提供不完整或信息不清晰视为报名无效。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报名公司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证件或资料须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一式三份),密封处加盖公章,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参与。

五、现场比选

1. 时间:另行通知 2. 地点: 凤凰镇 卫生院 五楼会议室 3.要求:会议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此次比选资格 六、投递材料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投递 时间 : 2025年10 月24 日至 2025年10 月28 日止,每天上午 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 0 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

2. 投递 地点:来宾市兴宾区 凤凰镇卫生院 (来宾市兴宾区 凤凰镇凤凰街东一 路 1 7号), 卫生院五楼 办公室。

3.联系人:曾女士

4.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来宾市兴宾区 凤凰镇卫生院

2025年10 月23 日

编辑:曾玉玲

二审:卢东胜

终审:韦宗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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