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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象州古才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象州古才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广西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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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古才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公告

招标及合同编号:LHXN2025FDGL-GC3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象州古才风电场项目 , 采用 EPC总承包 方式。项目业主为广西陆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 共布置12台WTG6250机组、3台WTG5000机组,装机容量90MW。本期 90MW古才风电场接入已建成的石龙升压站内,因150MW善仁光伏项目已规划在石龙升压站内预留的第二台变压器位置建设#2主变,建设变压器容量为240MVA,并同步建设主变高压220kV间隔和35kV配电装置。目前善仁光伏项目已规划接入 #2主变的35kVⅡMA(35kVII段母线A段),本工程90MW古才风电项目拟新建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主变的35kVⅡMB(35kVII段母线B段),90MW古才风电项目与善仁光伏汇流后升压,再与石龙光伏汇流,随后通过220kV牛蓬线接入主网。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集电线路、升压站等的全部勘察设计、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场内外道路的新建及改扩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全容量移交生产验收前运维管理、消缺、培训、从勘测设计直至竣工验收移交的所有手续(含涉及发包人报批报建、施工、验收等工作需要的所有专题报告、文件等编制、评审等)、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风机设备240小时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完成项目移交后续的审计工作、负责本工程历次质量监督检查迎检与整改。同时,承包人须完成征拆补偿及相关安置、地方关系协调、办理并网手续、调度、供电手续、复绿工程(道路上下边坡、平台、弃土场等复绿)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EPC 总承包招标范围不包含水土保持的监测和水土保持验收专题报告的编制、环境保护的监测和环境保护验收专题报告的编制、水土保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永久征地招拍挂费用)、耕地占用税(永久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永久用地)、森林植被恢复费(永久用地),其余均包含在EPC总承包范围中。

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涉及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河道、水库、电力线路等的跨越、拆改工作,以及建(构)筑物损坏、修复的工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含协调费、设计费、施工费、补偿费和赔偿费等)均包含在签约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承包人应对招标范围内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信息、协调及项目在建设、试运行、验收及交付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约定为准 。

2.3 工程质量、技术要求:

(1)勘察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 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上述规范、标准等文件更新的,按更新后的文件执行,涉及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4 合同工期要求:

发包人发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6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机组调试及全容量并网。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 具 有 工 程勘 察综合甲级 资 质 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4)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 业绩要求:

2020 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总装机容量不低于90MW的风力发电EPC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任一家业绩符合均可)。

注: 投标人须提供:(1)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2)完工证明材料应为交工验收证书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如果上述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特征(如工程类别、规模、工程内容技术标准等)、施工时间、验收时间等,投标人可附业主单位的补充证明材料(加盖业主单位公章)。项目验收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该项业绩予以认可。

3.4 信誉要求:

(1)投标 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的行政处罚内。

(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且投标人未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失信商业伙伴名单。 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 失信商业伙伴名单 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总装机容量不低于90MW的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或投标人单位个人任职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交工验收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的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该项业绩予以认可。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总装机容量不低于90MW的风力发电项目的设总或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应提供 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或投标人单位个人任职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 交工验收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的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的,该项业绩予以认可。

( 3) 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4)施工负责人:

机电施工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土建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安全员:至少3人,3人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至少担任过1项电力或新能源项目安全施工管理的业绩。安全员的业绩证明应为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或试运行及移交生产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鉴定书)或投标人单位个人任职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的证明材料。

注: 以上人员不能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 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应满足以下要求:

3.6.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资质和履约能力。

3.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本项目 采用 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逾期将无法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具体操作:点击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j )主页,第一步【招标执行】-【我要参与】-【立即参与】(参与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第二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付款】;第三步【招标执行】-【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咨询电话:400-019-2166转7)。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4.4 编制投标文件无需使用CA。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在电子交易平台首页【常用工具】中下载。)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识别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500元),费用在线支付,售后不退。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采购执行】-【订单开票】。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发开始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使用密码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5.5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现场开标,无需缴费办理电子CA。

5.6 投标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可在交易平台“常用工具”下载观看http:// /cms/jxjh/webfile/zd23=tool/index.htm 。

5.7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安全风险、交通车辆和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8 招标人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广西金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 2102 室

联系人:郭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9楼916室

联系人:蒙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gxjhmeng@163.com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 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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