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投昭新能源有限公司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 2025-10-24
项目名称: 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广西北投昭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交钥匙工程、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广西 贺州
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4 20:17:48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次
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人为广西北投昭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 EPC总承包 。
2.2建设地点:
一标段:位于昭平县昭平镇与五将镇;
二标段:位于昭平县昭平镇与五将镇;
三标段:位于昭平县五将镇 。
2.3项目概况:
一标段:项目装机容量为 81.25MW,项目设计拟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 6900kVA的6900kVA37+2x2.5%/1.14kV干式变压器,本工程13台风电机组-箱变分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长度约33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23km,直埋电缆长度约10km。施工便道长度约21km。风机塔筒为钢混塔,高160米。
二标段:项目装机容量为 75MW,项目设计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 6900kVA的6900kVA37+2x2.5%/1.14kV干式变压器,本工程12台风电机组-箱变分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长度约10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4km,直埋电缆长度约6km。施工便道长度约23km。风机塔筒为钢混塔,高160米。
三标段: 项目装机容量为 43.75MW,项目设计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 6900 kV A的6900 kV A37+2x2.5%/1.14 kV 干式变压器,本工程 7台风电机组-箱变分2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长度约 23 km, 其中: 架空线路长度 约 14km,直埋电缆长度 约 9 km。施工便道长度约1 2 km。 风机塔筒为钢混塔,高 160米。
2.4 计划工期:
一标段: 本项目计划工期 330 日历天 , 其中设计工期: 60天;施工工期270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二标段: 本项目计划工期 330 日历天 , 其中设计工期: 60天;施工工期270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三标段: 本项目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 其中设计工期: 60天;施工工期240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注 : 以上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 人 通知为准,施工总工期保持不变,如遇特殊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2.5 本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 32281.27万 元;
二标段: 28976.45万 元;
三标段: 17337.37 万元。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为合规建设该项目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除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人已完成的勘测定界专题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无功补偿及电能质量评估分析专题研究、 220 kV 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土地征收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复垦、安全预评价专题、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专题(含永久和临时用林)、建设用地报批专题(含勘测定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专题、压覆矿评估专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气象可行性论证、环水保监测与验收 等专题报告相关审批外),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 , 风机机组及塔架从堆场至机位安装位置的运输及安装 (含超危大工程的专家论证) 由投标人负责,厂家负责现场技术指导;风电机组及塔架厂家运输至堆场时,在堆场的卸货、二次装车及堆场的平整场地、租用费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工程施工准备与土建、安装等全部施工、检测、验收、保修;设备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 24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 (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关于承包范围,本工程作为 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由招标人负责,否则不论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及附着物拆迁、本工程勘察设计、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6.1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 复核初步设计文件、现场勘察、 1:500地形图测量(场内外复杂道路、风机平台及基础、 集电线路 )、 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 详 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节能设计专篇编制 、 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综合应急预案、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 ;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驻地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6.2 风电场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风电机组及 塔架、 箱变、电缆、电线、 35 kV 配电装置、用变、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一体化电源系统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 <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电缆防火封堵、开关站备用电源、照明、安装、系统集成,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集电线路、信号站及通信光缆、风机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 消防系统、 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线路及二次部分的配套费用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采购、 监造、 催交、试验、 检测、 运输、保险(含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 以及风机机组的整体彩绘涂装,具体彩绘方案依需要另行制定(如有),风 电机组及 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由厂家负责运输(含运输保险)、协调等, 为满足未来系统升级与功能扩展需求,相关设备及 监控系统 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与兼容性,预留必要的硬件接口与数据通信接口,支持后续设备技术改造及信息化功能的升级与集成。
2.6.3 风电场全部土建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各机位的道路,承包施工范围内所有道路 、 桥梁 包括因风电机组和 塔架 设备运输引起道路破损的维护维修 、 缴纳道路维修保证金 等,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 35 kV 场内集电线路及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操作平台、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以及需要配套的所有项目。 以及承包人 临建费用及工程建设期间的安防费用。
2.6.4 风电场安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 塔架 安 装 (含附件安装 , 厂家负责 调试 )。35 kV 母线桥、 35 kV 屋内配电装置、箱变、场内集电线路、线路设备及其附件、防雷及设备接地 (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
2.6.5 用林、用草、用地 : 投标 人负责 (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所有临时用地(2年及以下 , 含 2年 )租用费 、青苗补偿费、余物清理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植被恢复费 ,长期租地 (2年以上,不含2年) 前 2年的租用费、青苗补偿费、余物清理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负责所有临时的用地用林用草征租审批、复垦、恢复、有偿使用手续 、 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报批手续;施工和设备运输 ( 风机机组及塔架从堆场至机位安装位置的运输由投标人负责 ) 过程中对当地原有道路 、房屋及设备设施 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养护及补偿由 投标 人自行负责,费用均由 投标 人承担 ( 风 电机组及 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由厂家负责 ) 。
招标 人负责风电场永久用地 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款 , 长期租地 (2年以上,不含2年) 2年后的 租金以及 植被恢复等税、费缴纳;负责永久用林用草用地、临时用林用草用地 ( 如有 ) 批复 以及 不动产权证等合规手续的办理;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砍伐占地手续办理 ;投标 人有义务配合与国土部门、乡镇、村委会协商用地和协调青苗赔偿 ,协助发包人 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 等工作, 发生的相关协调费用已包含在 EPC总承包价款 内。
2.6.6 投标 人负责所有调试配合工作 , 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食宿服务 、 材料及耗材等。
2.6.7 投标 人负责设备试验和并网相关试验 ,接入电网侧变电站所有工程联系协调地方供电局按照工期要求接入电网、并网试运行,与等保测评、调试、整体启动、 240h考核、试运期间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 启动及移交生产 验收 、 OMS系统资料 、竣工验收向 招标 人移交档案资料,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竣工决算等。配合 招标 人在电网公司办理《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用电协议》 《保密协议》 等,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 EPC总承包价款 内。
2.6.8 投标人负责 施工范围内的交通、通讯 (含国防军用光缆) 、跨 (穿)越及施工爆破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停送电协调办理、跨越线路施工措施及现场拆除和恢复,跨越水库以及通讯 (含国防军用光缆) 线路等安全通道及现场拆除和恢复工作,各种跨 (穿)越如跨电网、铁路、公路等 ( 风 电机组及 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由厂家负责 ) 。
2.6.9 投标人 负责 EPC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工 作, 除 风电机组及 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的协调由厂家负责外,其余由投标人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迁坟、设备及材料运输涉及的房屋拆迁、通讯 (含国防军用光缆) 及电力农网线路举升及拆迁、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基础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扬尘及噪音 、临时用水用地 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停电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6.10 配合 招标 人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土地审批、林地审批及采伐证、不动产权证 (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和地方质监手续办理,办理和协调质量监督注册、检查、验收等手续,环评水保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并网接入等手续办理。
本次 所有标段 招标范围不包括:升压站 综合楼建设、站内所有设备 及进站道路、升压站生活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 储能设备(招标人另行采购)、 箱变基础的征地费 、土地出让金 ; 送出线路工程, 架空线路铁塔用地、直埋电缆线路、场内运输道路的长期用地租金;工程监理 ;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 等,以及招标人向项目所在地政府应缴纳的相关规费。
特别说明:
( 1)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行、投标人应提供的工器具、标志标识、办公家具家电等除外)由 招标 人负责, 投标 人协助相关工作。 因 投标人原因超设计范围用地,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2)除非本招标文件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即便是上述承包范围中没有列明,但是根据工程规范、规程或惯例,如果某项工作、服务是确保本项目合规建设、运行所必须的,那么,该 项 工作或服务亦应无条件视为已经包含在合同承包范围中并构成合同承包范围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完成;投标人按照本条约定提供的该项工作或服务不应被视为本合同项下的变更,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违反地方相关行政法规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 3)投标人需自行负责地勘报告编制,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地质问题、与地勘报告不符、产生地勘偏差,不予以调整价格,风险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 4)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1121-2015)等国家标准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5 ) 风电机组及塔架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其价格以暂 估价 形式计入投标总价。招标人确定风电机组及塔架供货单位后,中标人须与招标人 确定的 供货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中标人作为风电机组及塔架设备的采购主体,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设备货款,并履行相应的买方 责任和 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4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三 级及以上) ;
( 5 )具有相关设备采购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并 担任 过 1项容量 4 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3.2.4 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 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并 担任 过 1项容量 4 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 项目经理 。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不少于3人。
3.2.6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外,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1个陆上风电场工程总容量≥50MW,140米及以上钢混塔架的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业绩计算时间节点以签订合同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二标段: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1个陆上风电场工程总容量≥50MW,140米及以上钢混塔架的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业绩计算时间节点以签订合同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三标段: 投标人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1个陆上风电场工程总容量≥ 40 MW,140米及以上钢混塔架的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中标通知书,业绩计算时间节点以签订合同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成员< 3个 ) 。
3.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信誉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各投标人可就本 次 招标项目的 任意两个 标段进行投标, 但 只 允许中标其中 一个 标段。 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 2025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年 10 月 31 日 ,每天上午 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上时间为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证明材料时间,超过以上时间后提交申请的代理机构不再审核。
5.2 地点: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采平台”)线上获取。
5.3 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采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在线申请须在电子招采平台上传以下证明资料(组成联合体的,仅需牵头单位在电子招采平台申请注册):(1)牵头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牵头人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 3)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扫描件(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可提供成员单位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备注: ①投标人未在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请按电子招采平台规定完成投标人的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若对电子招采平台操作有疑问,可在电子招采平台 “帮助中心”界面下载相应指导资料。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证明资料的在线申请审核不予通过;③证明资料在线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即可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人 自行前往 工程现场勘查, 不 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1 月 25 日 北京时间上午 09点30分。
6.3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及评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未按时间按要求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4 逾期网上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8. 平台收费相关条款
8.1 平台服务费 :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先 缴纳 平台使用费 400元/次(已缴纳年度包干服务费3000元/年的单位无需重复缴纳)。缴费完成后,方可获取 招标文件。
8.2 成交 (中标)服务费: 投标 人成交 (中标)后,需缴纳成交(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8.3 上述费用在线支付,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可在门户首页 -操作中心-操作指引栏目查看。
8.4 平台客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微信同手机号)。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北投昭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东堤北路 96号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 2号广西能源大厦1 1 楼
联系人: 王工、胡工
联系人: 伍毅菲、潘玫妃、刘湘灵、庞川云 、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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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gzxmglb@163.com
2025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