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固定资产盘点服务询价通知书
- 2025-10-29
项目名称: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固定资产盘点服务询价通知书
招标公司: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采购标的物: 固定资产盘点服务
项目地区:广西 南宁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固定资产盘点 服务 ,特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固定资产盘点 服务 采购
二、 询价内容 及要求
详见附件 1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固定资产盘点需求文件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 5 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供应商提交纸质 材料要求: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4.参与项目的财会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必须提供,须盖公章)和当前公司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近三年承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证明文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7.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 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六 、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投标文件于 202 5 年 11 月 3 日 18:00之前递交至南宁市 新邕路 167 号,逾期不再受理。
七 、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联系人: 龙家信 ,联系电话: 0771- 5510602。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
202 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