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 2025-12-19
项目名称: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主体信用评级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西 南宁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拟聘请一家评级机构为采购人提供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项目
二 、采购内容
为采购人2026年度主体信用评级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项目组对采购人现场尽调、撰写并按照采购人要求交付正式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其他涉及信用评级相关专业服务。
三 、 采购预算
报价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含税)/年。
四、服务要求
(一)评级机构应及时委派评级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评级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相关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取得采购人的授权;
2.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阅的其他情形。
(三)应以勤勉的态度,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
(四)应按采购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业务,需变更指示的,应经采购人同意。
(五)应按采购人要求,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协议终止时,评级机构应当向采购人报告委托事项处理结果。
五 、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经营证照(如商业登记证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证书(如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0号牌照等)
(六)人员要求:投入本次服务的专业人员3名以上,专业人员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
(七)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 、 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将根据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情况综合选定服务方。具体如下:
综合得分=综合实力与资质+业绩得分+服务方案得分+报价得分,分数最高者为本次采购的评级机构。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分值
一
综合实力与资质
10
根据申请人持有的相关评级资质完备性进行评分,同时具备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评级资质的得10,仅持有单个市场评级资质的得5分,不持有任何资质的得0分。
0~10分
二
业绩情况
45
申请人2024年在全国范围内承做的主体评级数量统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每季度发布的2024年第一、二、三、四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汇总数据为准。根据申请人的排名情况进行评分,第一名得45分,第二名35分,第三名得25分,第四名20分,第五名得10分,第六名及以下名次得5分。
5~45分
三
服务方案
35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评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从评级方案合理性、规范性和评级方法科学性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评级方案思路较清晰、评级方法较科学、评级流程、时间安排较合理,得30-35分;
评级方案思路一般、评级方法一般、评级流程、时间安排一般,得15-30分;
评级方案思路的清晰度差、评级方法科学性、评级流程、时间安排的合理性均有瑕疵,得0-15分;
未提供不得分。
0~35分
四
报价
10
按照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数:
申请人报价等于或者小于基数的,得10分;
申请人报价高于基数的:
0<申请人报价-基数≦1万元,得分减1分;
1<申请人报价-基数≦2万元,得分减2分;
2<申请人报价-基数≦3万元,得分减3分;
3<申请人报价-基数≦4万元,得分减4分;
4<申请人报价-基数≦5万元,得分减5分;最高减5分。
5~10分
七 、 采购 评选
自本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组成评选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评选并及时公告评选结果。
八 、 有关约定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一)报价材料、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提交的附件);
(二)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三)响应文件、报价函未盖公章或申请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四)响应文件不密封的。
九 、 响应材料 递交
(一)采购人通过南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官网和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本项目公告。
(二)递交文件时间:申请人需于2025年12月25日17时前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版和需密封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
3.申请人执业证书、拟委派人员的执业证书及执业时间证明。
4.本次信用评级工作服务方案。
5.申请人在主管部门的最新评价情况。
6.其他必要材料。
(四)递交文件地点:广西南宁市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8】层【1801】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因本次采购项目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 、 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8】层【1801】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wnjttrzb@163.com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