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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供应商时间的公告

  • 2025-12-19

项目名称: 关于延长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供应商时间的公告

招标公司: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地区:广西 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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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河池市公共服务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

项目采购供应商时间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12 日,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本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供应商公告》,由于报名截止日期,报名供应商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现根据《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发改〔 2025 〕 143 号)的相关规定,将原发布的《河池市公共服务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项目采购供应商公告》延长一轮公告时间(即从 2025 年 12 月 19 日— 2025 年 12 月 25 日),原公告其它有关事项不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河池市公共服务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方式:综合评分采购方式。

(四)预算金额:河池市公共服务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费用总价人民币叁拾万元(¥ 300000.00 元)以内。

(五)规划编制完成时间: 2026 年 4 月底。

2026 年 1 月 底 前,完成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实地调研工作,编制形成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框架。

2026 年 2 月底前,形成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初稿。

2026 年 3 月底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审。

2026 年 4 月中旬,根据各方意见对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进行修改完善,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送审稿。

2026 年 5 月中旬,根据市人民政府审议意见对河池市公共服务“十五五”规划持续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方通过综合评分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求供应商承诺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提供编制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的任何工作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基本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无重大失信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

(二)业绩经验。 近 6 年承担过发展规划项目编制服务。

(三)人员配置。 需具有精通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团队,编制单位需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团队核心成员保持稳定,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综合评分技术方案内容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广西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的通知》(桂政办发〔 2025 〕 23 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河池市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的通知》(河政办发〔 2025 〕 45 号)等文件要求,报价供应商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河池市公共服务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服务设想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十四五”形势分析研判、总体思路、主要目标、规划编制重点内容、重要任务、政策举措、设想成果,以及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等(设想方案内容可包含文本、附图、附表等)。

(二)设想方案编制工作须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级关于公共服务规划编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确保设想成果的合法性、合规性与科学性。

(三)设想方案对本地现状分析全面深入,数据来源真实可靠(主要采用官方统计数据、权威调查数据等),问题诊断精准到位。

(四)设想方案需符合 “ 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针对性 ” 要求,既立足本地区实际,又能适应未来 5 年发展趋势,目标设定合理可行,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政策建议具有针对性与可落地性。

(五)设想方案逻辑清晰、结构完整、语言规范,符合公文写作要求,避免出现错别字、语病等问题;数据图表规范统一,论据充分,分析透彻。

四、报名所需资料

意向报价的供应商持以下资料报名(均需加盖公章):

(一) 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简介。公司简介应包含公司概况、主要编制专家和技术人员简介、并罗列历年参与的规划编制项目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证明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之日起,前 6 年规划编制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报告截图)。

(五)报价清单(供应商提供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恶意报价扰乱市场行为按无效报名处理);符合综合评分中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河池市公共服务 “ 十五五 ” 规划编制服务初步设想方案》文本。

(七)供应商出具报名响应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 采购评审小组 将否决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上述报名响应材料由报价供应商提供, 需装订成册, “ 正本 ” 、 “ 副本 ” 一并装入报名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其中 “ 正本 ” 每份材料均须加盖骑缝章,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报名响应材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注:密封的报名响应材料封面需留供应商联系地址、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报价供应商在参与报名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达成合同关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25 年 12 月 19 日 —2025 年 12 月 25 日(工作日)。上午 8 : 00—12:00 ;下午 15:00—18:00 。

报名地点: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宜州区) F 区 4 楼 428 室,通过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电话、短信、邮寄材料等方式报名。

六、评选结果

报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我委采购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选结果将在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向选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选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当天通知采购方。若选定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无法履行合同,采购方可按评审得分顺序确定评分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以此类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采购方按照合同签订程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刘芋兰);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驻委纪检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附:综合评分方案

附件

综合评分方案

一、评分办法 :采购方按《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河发改〔 2025 〕 143 号)规定,成立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交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技术方案、人员配置以及信誉业绩等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二、评分要求: 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要素的得分。

(一)评审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细则表》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统计评分过程中,不得去掉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二)各供应商的得分为评审小组所有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1. 评审价为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仅作为评分时使用。最终的成交金额等于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 由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及以上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相同,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审标准

评审依据:评审小组将以报名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人员配置以及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综合评分细则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1

价格评分项

(满分 10 分)

1. 评审价为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仅作为评分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按照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为准。

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 1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

(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 3 )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4 )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该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即评审报价 = 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 1-10% );

( 5 )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6 )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 0 分 。

( 7 )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 = (基准价 / 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 ×1 0 分(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

技术方案(规划编制设想方案)评分项(满分 50 分)

总体考察标准: 综合评估供应商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研究基础、理解深度、专业规范程度,以及设想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其工作方法与执行保障的整体专业水平。

本项由评审小组成员根据下列具体标准独立评审打分。

( 1 )基础研究与形势研判(满分 15 分)

重点考察对规划背景的认知、信息收集与分析深度,对问题与发展趋势判断的扎实程度与准确性。

一档( 5 分): 对项目服务需求理解肤浅,形势分析空洞或存在明显偏差,缺乏有效数据支撑;研判脱离实际或存在明显失误的,得 5 分。

二档( 10 分): 对项目服务需求理解到位,分析框架完整,但数据深度、问题聚焦或趋势前瞻性表现一般的,得 10 分。

三档( 15 分): 充分理解项目服务需求,现状形势分析深入,数据详实、来源可靠,问题诊断精准到位;对发展背景、趋势、政策环境及核心需求的研判科学、前瞻性强,依据充分,针对性强的,得 15 分。

( 2 )核心框架与内容设计(满分 20 分)

考察规划设想方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可操作性与完整性。

一档( 8 分): 内容拼凑,任务与项目可操作性弱,方案思路模糊,目标空泛,框架结构不合理;内容缺失较多,仅基本符合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对本区域规划了解程度一般,所提措施与未来五年发展趋势契合度不够的,得 8 分。

二档( 15 分): 框架内容基本完整,思路与目标设计基本合理,方案符合采购要求;能执行相关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能反映当前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本区域规划有一定了解,但高度不足,目标引领性、任务创新性或项目支撑度有待提升的,得 15 分。

三档( 20 分): 准确阐述项目背景、战略意义与核心要求,对发展趋势与需求的研判科学,具有前瞻性;指导思想先进,思路清晰,发展目标体系完整(有总体、分领域阐述),指标设计系统科学、可量化、可考核;能针对问题提出适应未来五年发展的有效措施;严格执行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重点突出,任务部署紧扣主题、内容详实、逻辑严谨;重大项目谋划必要、可行,支撑有力;内容全面细致,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政策建议针对性与可落地性强的,得 20 分。

( 3 )实施策略与创新保障(满分 10 分)

考察规划实施路径的清晰度、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及创新与风险应对能力。

一档( 4 分): 思路不清,措施空泛,缺乏有针对性地的保障与创新解决方案的,得 4 分。

二档( 7 分): 实施路径明确,具备基本实施保障措施,但实操性或创新性或风险预案不足的,得 7 分。

三档( 10 分): 规划思路与实施路径清晰,保障措施(政策、资金、机制等)全面有力、可操作;具有前瞻性和地方特色的体制机制创新设计;对潜在实施风险有预判并提出有力应对策略的,得 10 分。

( 4 )工作安排与设想方案规范(满分 5 分)

考察项目安排、组织管理的周密性及方案文本的专业性、实用性与文本规范程度。

一档( 2 分):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粗放,项目实施计划、管理措施与时间安排等内容较为简单,仅能基本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服务措施基本符合采购要求;方案文本整体编制水平不高、规范性一般的,得 2 分。

二档( 3 分):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可行,服务目标与措施合理,项目实施计划、管理措施、时间安排等内容基本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和落地性,有助于确保障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方案文本具有一定编制水平,较为规范的,得 3 分。

三档( 5 分):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详尽,服务目标、措施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时间安排科学务实,团队分工明确,符合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项目高质量完成;方案文本结构清晰严谨、内容完整,符合行业规范,整体编制水平较高的,得 5 分。

3

人员配置评分项(满分 20 分)

( 1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等高级职称之一,满足条件得 5 分,最高得 5 分。

( 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 5 人,其中每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得分:具有经济师、工程师、规划师等执业资格及高级职称之一的,每人得 3 分;具有执业资格及中级职称的,每人得 2 分,最高得 14 分。

( 需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者不得分。 )

4

信誉业绩评分项

(满分 20 分)

( 1 )有效业绩:供应商每提供 1 个有效业绩的得 2 分,最高得 16 分。

有效业绩定义:近 6 年承接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发展规划、详细规划等任意一类型的项目。

( 2 )社会信誉及获奖情况:供应商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社会信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以上各项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总得分= 1 + 2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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