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2标项目经理部(集装包)询价通知书
- 2026-03-21
项目名称: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QFSG2标项目经理部(集装包)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CRCC-2504XJ-2026-010
招标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集装包
项目地区:广西 钦州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 QFSG2 标项目经理部( 集装包 )询价通知书
询价编号: CRCC-2504XJ-2026-0 10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 QFSG2标项目经理部,就 集装包 进行采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本次采购物资: 具体采购物资规格型号及数量见附件《供应商报价表》,当铁建云链平台的物资规格型号与供应商报价表有冲突,以供应商报价表为准 。
二、报价方式和时间:
1、供应商于202 6 年 3 月 25 日之前将报名资料及报价资料 必须 同时送达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 未上传报名资料或 超过约定报价文件投递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竞标。
三、供应商报价及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
四、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程序: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供货时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 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2、结算与付款方式:
2.1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在15天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出具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合法有效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本合同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运输,所开具的发票采用一票制,发票金额包括运杂费及施工费用)时间以发票送达甲方并签收日期为准。
2.2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 5 % 的质量保证金后, 90 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 65 % 的货款 , 180 天内支付该批货款余下 30 % 。
2.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责任。 如甲方资金困难,乙方同意予以 6 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利息及违约责任,并保证正常的施工生产和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宽限期后,甲方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计算的基数及起算时间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逾期利息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此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2.4甲方可自行选择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云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贴息费、手续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5乙方收款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签订账户变更协议;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并建立目录压缩上传(压缩文件以 钦防二线项目经理部 报价 +某某公司命名)。
1、供应商报价表(附件1:需盖章签字)。
2、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人)。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3、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七、询价采购单位: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 QFSG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兰建春 谢良华
附件 1
供应商报价表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方 202 6 年 3 月 21 日所发询价通知书,我公司对本次物资采购确定如下报价,总价款(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询价通知书约定的内容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付款方式: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 5 % 的质量保证金后, 90 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 75 % 的货款 , 180 天内支付该批货款余下 20 % 。 附:本次采购询价各品种报价明细表
序号
物资品种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
增值 税率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集装包
防护砟包 25-7Omm(一级道砟)
包
70000
合计
供应商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