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公安局关于采购无人机反制及机手定位保障设备公开报名的公告
- 2026-05-08
项目名称: 天等县公安局关于采购无人机反制及机手定位保障设备公开报名的公告
招标公司: 天等县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手持式无人机探测定位系统、无人机反制及机手定位保障设备、便携式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
项目地区:广西 崇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 2021〕61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及《天等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现特向社会公 开采购 无人机反制及机手定位保障设备 ,欢 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
一、采购单位:
天等县公安局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天等县公安局无人机反制及机手定位保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手持式无人机探测定位系统 1台、便携式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1台(采购项目内容附后)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壹拾肆万肆仟肆佰元整 (¥: 144400 元)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二 )对在 “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及其他相关证件(如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等);
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报价函。
上述材料交盖章复印件,原件核查(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报名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 202 6 年 5 月 8 日至 202 6 年 5月11日 (工作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5:00 时至18:00 时。
(二)报名 (邮寄) 地点: 天等县公安局 装备财务 室(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 68号)。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七、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天等县公安局 装备财务 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主任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 68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天等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天等县公安局
202 6 年 5 月 8 日
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需求明细如下:
物资
名称
需求内容
单位
数量
手持式无人机探测定位系统
1)▲外观结构:外观应整洁,表面应无锈蚀、霉斑、污渍、镀涂层剥落及明显的划痕、毛刺,文字、符号、标志和各种显示应清晰;结构件与控制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开关、按键、旋钮的操作灵活可靠、无阻滞、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设备按键、SIM卡槽等装置应放置侧面板。设备应为一体式结构,天线可拆卸。(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设备尺寸:设备长*宽*高应≤177mm*88mm*30mm
3)重量检查:≤580g(不含天线)。
4)显示屏:设备应具有电容触摸屏,支持多点触摸式操作,屏幕尺寸应≥6英寸。
5)▲无源探测:设备应为无源探测,在工作状态下,设备不会主动发射无线电信号,对周边环境无影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探测功能:设备应能通过协议解析方式识别各无人机的电子指纹 ID(个体识别号)并对无人机和遥控器(飞手)进行单站定位,定位品牌类型应覆盖大疆、道通、Wi-Fi 无人机、DIY 无人机(模拟图传模块等)。
7)▲探测定位功能:设备定位到无人机后,应能在显示屏实时显示探测定位到的无人机品牌型号、SN 码(机身序列号)、工作频段、方位、距离、经纬度坐标(示值显示到小数点后 6 位)、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信息,并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无人机位置图标、入侵角度和飞行轨迹;设备定位到无人机后,应能在探测列表实时显示遥控器(飞手)经纬度坐标(示值显示到小数点后 6 位)、方位、距离等信息,并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遥控器(飞手)位置图标、遥控器(飞手)位置图标与对应无人机的连线。(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探测范围:设备应能探测频率范围在50MHz~6000MHz内的无线信号,探测频段可设置。(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重点频段侦测:设备应能侦测识别工作频段为433MHz、915MHz、933MHz、1.2GHz、1.4GHz、2.4GHz、5.2GHz、5.8GHz等无人机信号。(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探测灵敏度:≤-108dBm。
11)探测距离:设备对无人机的探测、定位距离应≥5km。
12)▲探测高度:0-1200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探测角度:水平360°;竖直±90°。
14)▲定位精度:设备探测到的经纬度坐标与无人机实际经纬度坐标的平均定位误差应≤2.5m,设备探测到无人机的飞行高度与无人机实际飞行高度的平均高度误差应≤1m,设备探测到的经纬度坐标与遥控器(飞手)实际经纬度坐标的平均定位误差应≤1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测向精度:设备对无人机的测向误差应≤1°(RMS)。
16)探测时间:设备从启动探测至发现无人机所需的时间应≤3s。
17)探测结果刷新时间:无人机经纬度探测结果刷新时间应≤2s。
18)探测成功率:设备在无明显雨/雪/雾天气、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环境条件下,探测成功率≥99%;识别成功率≥99%。
19)虚警率:设备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持续探测24小时,虚警应≤1架次。
20)▲同一无人机入侵识别功能:同一架无人机多次入侵时,应能整合该无人机的多条入侵信息并融合为一条信息,且整合的多条入侵信息中无人机的 SN 码应相同。(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多目标识别功能:设备能同时探测并识别无人机的数量应≥15架;型号≥15种。
22)多目标轨迹跟踪定位功能:设备应具备多目标轨迹同时跟踪和显示能力,同时探测到多个目标时应能通过不同颜色区分不同架次无人机的飞行轨迹、不同遥控器(飞手)位置图标与对应无人机的连线;设备能同时显示的无人机轨迹数量应≥10条;设备能同时显示的遥控器(飞手)与对应无人机的连线数量应≥10条。
23)▲多目标跳频跟踪能力:设备具有多目标跳频信号跟踪功能,目标无人机改变工作频段后,系统应仍能自动跟踪、并识别为同一架次无人机,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为同一条轨迹;同时支持多目标跳频并跟踪的数量应≥10 架次。(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模拟图传侦测功能:设备应实时显示探测到的1.2GHz、5.8GHz等工作频段的模拟图传截图画面,应能将探测到的模拟图传截图画面存储到事件列表中,并能对截图画面进行查看。(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目标导航功能:支持无人机、遥控器(飞手)位置一键导航,应能对探测列表中实时显示的无人机、遥控器(飞手)位置生成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后应能联动打开地图 APP并自动导航至定位点。(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非标无人机侦测定位功能:设备应支持对TBS Crossfire等非标通信模快进行探测定位,并能进行目标导航,设备定位到非标通信模块后,应能在探测列表实时显示经纬度坐标。(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PTT语音对讲:多台(≥2)设备通过无线网络组网后应能一键调用对讲APP开启即时通信。(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语言设置:系统应能是指系统语言,应支持中文、英语、波兰语、俄语等多语言。
29)▲电子地图:系统应具有电子地图功能,支持在线或离线电子地图;支持加载谷歌、高德在线电子地图并能切换显示标准平面地图、卫星地图、经纬度网格地图等不同图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0)▲报警提示:设备探测到无人机后,应通过声音、振动、屏幕界面闪烁的方式告警提示,蜂鸣器、振动器支持设置打开与关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黑白名单管理功能:设备应具有黑白名单功能,无需使用无线电信标、识别卡等第三方固件,能通过管理平台将探测到的无人机加入白名单,探测到白名单内的无人机(包括多次开关机/起降)时应不触发报警提示;设备探测到无人机入侵预警圈内的次数达到规定次 数 时,应能自动为该无人机标记黑名单标识;设备应能通过识别码和机型手动添加黑、白名单内的无人机;应能设置白名单有效期,超出期限后白名单失效。
32)探测记录回放功能:设备应能按时间选择回放探测事件列表记录的无人机机型、SN 码、起止点等信息;回放界面电子地图应能切换并显示不同界面。
33)记录管理功能:系统应具有探测记录存储功能,应能存储探测到的无人机入侵时间、持续时间、飞离时间、品牌型号、SN 码(机身序列号)、工作频段、起止点等信息,支持将记录存储至接入设备,存储时间应≥365 天;系统应能统计同架无人机的入侵次数,支持统一查看不同次入侵的事件;应能查看报警记录并导出为 excel文件。
34)记录查找功能:系统应能按无人机机型、ID、停留时长、发现时间段、一发现的无人机类型等条件查找对应事件记录。
35)统计功能:系统应能按照近30天/近3个月/近一年统计入侵无人机的品牌型号,并支持以扇形环状图的形式显示;系统应能按照近30天/近3个月/近一年统计分析入侵无人机的事件趋势、无人机时长、ID 出现次数,并能以二维趋势图的形式显示事件趋势、无人机时长数据。
36)未知无人机学习识别功能:系统应具有未知无人机学习识别能力,能对未知无人机进行探测、学习(疑似度过滤)及报警。
37)▲版本维护升级:系统应支持在线升级,应能从服务器下载安装包自动更新升级版本,系统应支持离线升级,支持通过SD卡导入安装包进行版本升级。(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设备状态监测管理:设备正常运行时应能实时监测并显示设备固件版本、模块运行状态、在线时长、定位状态、设备温度、收包状态、授权期限。(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定位功能:设备应具有卫星定位功能,能自动定位设备当前经纬度,并能在电子地图上显示设备位置,应能手动输入设备经纬度信息并锁定。(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0)▲信号抓取功能:设备应具有无人机信号抓取采集功能,应能设置无人机机型、测试距离、测试高度、测试地点、中心频点、信号增益、抓包个数,对非机库内的无人机信号进行抓取,并对抓取到的信号进行下载。(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联网管理功能:设备应能通过无线网络接入指挥控制系统。
42)▲动态目标侦测跟踪:设备应能探测定位到飞行速度≥21m/s的无人机,并能实时显示飞行轨迹。(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3)动态工作:设备应能在移动状态下(移动速度≥80km/h)对无人机、遥控器(飞手)进行探测机定位,设备在移动状态下(移动速度≥80km/h)进行自身定位,并能在电子地图上实时刷新,刷新时间间隔应≤1s,
44)供电方式:设备应能通过内置锂电池供电或电源适配器供电使用。
45)持续工作时间:使用锂电池供电时(不更换电池,电池电量充满条件下),设备的续航时长应≥4h。
46)静电放电抗扰度:设备应满足GB/T 17626.2-2018等级3试验。
47)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设备应满足GB/T 17626.3-2016等级3试验。
48)电磁环境试验:设备应满足GB 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限值。
49)工作温度:设备应能在-25℃-55℃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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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反制设备
1)发射频段:能够发射以下频率范围的无线信号:
第 1信道:(840±5)MHz~(930±5) MHz;
第 2信道:(1160±5)MHz~(1310±5) MHz;
第 3信道:(1550±5)MHz~(1620±5) MHz;
第 4信道:(2385±5)MHz~(2490±5) MHz;
第 5信道:(5135±5)MHz~(5340±5) MHz;
第 6信道:(5720±5)MHz~(5850±5)MHz。
2)▲发射功率:各端口的输出功率(平均功率)应满足:
第 1信道:(46±2)dBm;
第 2信道:(41±2)dBm;
第 3信道:(40±2)dBm;
第 4信道:(47±2)dBm;
第 5信道:(47±2)dBm;
第 6信道:(47±2)dBm。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发射带宽:设备的最大发射带宽应≥200MHz,最小发射带宽应≤74MHz。
4)▲干扰距离:在无明显遮挡、无明显电磁干扰的条件下,设备的有效干扰距离应≥4k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干扰角度检查:角度固定的条件下,设备的干扰角度应满足:
水平方向: ±45°;
俯仰方向: ±25°。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干扰响应时间:宽频干扰模式下,从启动干扰至无人机遥控器显示信号丢失所需的时间应≤2.5s。
7)干扰功能检查 :具有无人机干扰功能,应能通过信号干扰方式干扰无人机的图传链路、飞控链路及导航信号,驱离无人机或使无人机迫降(需无人机支持迫降或返航功能);具有无人机数传模块干扰功能,应能通过信号干扰方式干扰数传模块的通信链路;具有航模干扰功能,应能通过信号干扰方式干扰航模的控制链路。
8)▲干扰机型检查:应能对以下品牌及机型的无人机进行干扰:大疆、道通、Wi-Fi无人机、DIY无人机(覆盖ELRS、TBS Crossfire 协议)等。(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干扰模式检查:支持切换以下干扰模式:
(1)2频(信道2、3)导航信号干扰;
(2)4频(信道1、4~6)干扰;
(3)6频(信道1~6)干扰。
10)持续工作时间:使用锂电池供电时(不更换电池,电池电量充满条件下),开启6频干扰模式,设备的持续发射时间应≥30min。
11)供电方式检查:设备应能通过锂电池供电。
12)展开撤收时间:手持状态下,设备从断电到通电所需的时间应≤1s;手持状态下,设备从通电到断电所需的时间应≤1s。
13)频率窗口设置功能检查:用于安全保卫的电子封控设备,在封控频率范围内应能实时、任意设置频率窗口。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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