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通行费收支结余测算审核报告服务采购公告
- 2026-05-08
项目名称: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通行费收支结余测算审核报告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通行费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服务、通行费收支结余测算审核报告服务、收支结余测算报告审核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广西 钦州
询比采购公告
(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收支结余测算报告审核服务 ) 询比采购公告
(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收支结余测算报告审核服务 )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 询比 采购活动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收支结余测算报告审核服务 项目
1.2 采购人: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
1.3 采购 代理机构: 无
1.4 采购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筹备
1.5 采购项目概况: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 “分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正式发文成立,于2020年12月30日正式运营,是新发展交通集团全新成立的第一家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现负责大塘至浦北(下称“大浦高速”)、贵港至合浦(下称“贵合高速”)、南宁-湛江高速公路南宁至博白那卜段(简称“南湛高速”)公路项目共354.59公里的高速公路的收费、养护、排障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管理。其中,大浦高速于2020年12月通车运营,主线全长123.735公里,起于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团福村附近,接吴圩至大塘高速公路,途经南宁市良庆区、钦州市钦北区、灵山县,止于浦北县,设置浦北枢纽互通与贵合高速相接,终点与浦北至北流清湾高速公路对接,进而直通广东,形成南宁、钦州等北部湾地区直通广东及港澳地区最为便捷的省际高速通道。大浦高速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5米。
根据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所辖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建设项目收费期限报批工作需要,确保收费期限申请材料完整规范,拟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开展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通行费收支结余测算审核报告服务采购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涉及路段通行费收支结余测算审核报告。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1 采 购范围: 采购 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所辖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 通行费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服务,根据采购人提供的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 交通量为基础,结合周边区域发展相关情况及形势,提供预测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 自通车之日起收费 30年的项目收费收入,并结合项目还贷情况进行测算,完成编制通行费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提交服务成果(初稿),提交报告之日起,后期服务周期为 365天
2.3 服务地点: 钦州灵山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确保提供的服务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最终以服务成果及相关报告的形式交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 1)根据服务要求,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提供 灵山高速 运营 分公司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 通行费收支测算报告服务的初稿,成果符合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
( 2)在合同服务周期内,在 灵山高速 运营 分公司 S50清凭高速大塘至浦北段 收费期限申请期间,按照采购人、采购人的上级单位及政府部门需求修改报告内容,确保上报的成果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 ) 资质要求: 须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财政部门核准的有效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可独立签约并提供中介服务的分支机构) 。
( 2 ) 财务要求: /
( 3 ) 业绩要求: /
( 4 ) 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派出人员不少于 2人,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已在响应供应商单位注册,且该证书取得时间不少于3年(以证书取得时间计算为准)。
( 6 ) 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 6 ) 其他: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报名及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 询比 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1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前 , 登录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在左侧 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 →【 我要报名 】勾选意向报名的 采购包 进行报名 。
4.2 报名 及资料 审核要求:
☑ 不进行报名资料审核;
□ 进行报名资料审核 ,报名资料要求如下:
......
报名通过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在 左侧菜单栏点击【采购管理】 →【我参与的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4 .3 ☑ 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
□ 收取采购文件费 , 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4.4 其他费用
平台服务费: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先缴纳平台使用费 400元/次(已缴纳年度包干服务费3000元/年的单位无需重复缴纳)。缴费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成交(中标)服务费:响应人成交(中标)后,需缴纳成交(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 -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上述费用可在线支付,支付完成可在线自助开票。具体操作可在门户首页 - 帮助 中心 -操作指引栏目查看。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通过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 ) 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1 1 时 00 分 。
5.2 其他递交要求: /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响应文件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通过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 ) 线上开启 。
6.2 响应文件开启后,请供应商登录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 ) 确认响应报价,在开启后 10 分钟内确认完成。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后 10 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事后不予受理;超时未确认报价的,视为确认开启结果,且对开启无异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询比 采购 公告在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 上发布。
(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 采购 项目, 采购 公告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或者通过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 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 采购 项目评审方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 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名称: 中共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灵山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
地 址: 广西钦州市 灵山县三海街道灵山大道 1188号
邮政编码: 535400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842691690@qq.com
2026 年 5 月 8 日